一、离婚案件法院的抚养权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于离婚诉讼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育权问题时,首要考虑的无疑是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若子女尚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应交由其母亲亲自照顾;若子女年满两周岁,父母双方须就抚育事宜展开磋商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未能取得共识,人民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以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基本原则。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仍需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案件法院调解后多久开庭
涉及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在经过调解流程以后,将对法庭审理的日期并无固定而确切的规定期限。一般的常态是,这个日期是由法院根据各个案件的排列顺序以及实际工作中的统筹安排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内为该案安排开庭审理,这个时间段可能会跨越数周甚至数月之久。
然而,如果案件的复杂性较高或者受到法院诸事缠身等因素影响时,则有可能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离婚案件法院如何收费
关于离婚诉讼事宜,法院所确定的收
然而,倘若此案还牵涉到了财产分割问题,且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那么便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但若财产总值超出了这个范围,则需要按照0.5%的比例额外缴纳相关费用。法院收取这些费用的初衷在于确保司法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诉讼中子女抚育权以未成年子女权益优先。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以子女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亦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