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侦探公司: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
出轨调查案例 | 2023-10-08 15:07:57
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并没有办理结婚证,这种情形被我们称之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大多在农村发生,如果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想要分手,那么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二、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 1、事实婚姻关系中,对于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之间订立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如果不存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适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16条至19 嘉兴出轨取证条的有关规定。 2、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根据财产的不同性质,原则上,一方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在具体处理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认定为非婚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夫妻共有财产关系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法律强调的是身份关系,并不要求夫妻双方付出同等的劳动、智力才能共同所有。 4、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份额享有权利;如果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因为同居双方不具有配偶身份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一方的收入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继承的财产另一方也无权享有。 三、如何认定重婚案件中的事实婚姻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从重婚的概念上看,重婚前提是有配偶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这里有配偶包括合法婚姻和事实婚姻,然后又与他人结婚,后一个婚姻包括登记结婚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前一个婚姻不难认定,而后一个特别是不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同居的,则属同居关系。这里与之结婚并非一定要形成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只要当事人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尽管这种“认为”是一种误解,就应认定他们实施了结婚行为,后一个婚姻只要实施了“结婚”行为,就侵害了前一个合法婚姻或者受国家限制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就构成重婚。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中的一方想要分手,如果在之前双方有过财产的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相关的协议,那么就按照合法夫妻一样分割双方的财产,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也有着很大的区别。以上就是“事实婚姻分手财产分割”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